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山东新政规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

来源: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7日讯 日前,《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出台,进一步完善我省临床医学研究创新网络,规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 《意见》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7日讯 日前,《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出台,进一步完善我省临床医学研究创新网络,规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

《意见》指出,分中心旨在面向全省和区域临床医学科技创新需求,在省中心的指导、管理和支持下,协同省中心开展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是省中心创新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要求,重大疾病领域和特色临床专科(糖尿病与代谢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恶性肿瘤、老年疾病、中医等)须在各市行政区域建设分中心,实现市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其他疾病领域/临床专科根据需求择优在符合条件的3—5个市级行政区域建设分中心。原则上每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的省中心在每个市级行政区域建设不超过一家分中心。省中心应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创新、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全面考察申报分中心建设依托单位的业务水平、研究能力等方面的基础上建设分中心。

申报分中心建设的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市级区域内相关疾病/临床专科的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处于领先水平。分中心建设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省中心认定,报分中心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科技、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省中心管理部门备案;分中心为省级单位的,直接报省中心管理部门备案。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和药监局,对备案的分中心进行审核并定期公布分中心建设情况。

省中心对分中心实施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各省中心要建立绩效评价机制,重点从分中心的建设水平、科研产出、公共服务和协同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省中心实行分中心动态调整,及市级人民政府科技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其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文章来源:《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 网址: http://www.lcyxyjysj.cn/zonghexinwen/2021/0518/1014.html



上一篇:好消息!白求恩第一临床医学院荣获临床医学专
下一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这些你应该知道(二)

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投稿 | 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编辑部| 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版面费 | 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论文发表 | 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