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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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评价指标体系的综述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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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医学类院校的毕业生作为医学从业人员,其培养质量直接关乎病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水平,需要其拥有良好的医学素养和能力,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医学类院校的毕业生作为医学从业人员,其培养质量直接关乎病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水平,需要其拥有良好的医学素养和能力,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医学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不同,后者侧重培养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前者则侧重于从事某一特定职业、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口腔医师、卫生防疫和新药研制与开发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1],是一种实践取向明显的职业性学位。 当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有机衔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授予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有机结合[2]。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的“三结合”基于住院医师的职业标准、职业准入,教学和医疗实践合二为一,医教同构对提升培养质量具有关键作用和重大意义,体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强调培养实践技能的根本导向[3]。构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指标体系,对于规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系统、规范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于反馈培养过程和培养结果具有关键作用,有助于提升整体培养质量。 本文梳理了近20年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发展过程以及建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文献,讨论评价指标体系结构和侧重点的发展变化,为今后建构更为科学和系统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评价指标体系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反思。 二、文献综述 (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发展流变 1997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学位[1998]5号)被审议通过,该文件将医学学位做了两种类型的区分,即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科学学位以培养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为目标,培养的是从事基础理论的研究性人才,专业学位则以培养从事医生这一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能力为目标,培养的是高层次、应用型的临床医师[4]。1998年2月,又下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规定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授予级别、名称、对象和标准,以及试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5]。7月,《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1998]59号)下发,全国23所院校试行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制度,20所院校试行临床医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制度[6]。 教育部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决定从2009年起扩大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3月,《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指出要重视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和学术性学位人才培养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力度,逐步将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性人才为主转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7]。8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2号)下发,通知要求2010年各招生单位要在2009年招生规模的基础上,减少5%—10%的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名额,用于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8]。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不断增加。 2012年,教育部、卫生部共同发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2)7号),决定组织实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试点,提出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探索建立“5+3”(五年医学院校本科教育加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9]。 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意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医教协同”为重要举措,确立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等目标,要求构建以“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国范围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2015年启动,并要求到2020年,所有新招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2015年起,“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模式便被取消,统一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模式[10]。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推动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始终坚持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
文章来源:《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 网址: http://www.lcyxyjysj.cn/qikandaodu/2020/0630/334.html